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項目驗收規范標準
來源: 作者:力安信息技術 發布時間:2018-03-19 瀏覽量:
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項目驗收規范標準
1、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竣工后,建設單位應擔任安排施工、規劃、監理等單位進行查驗,查驗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應對體系內所有設備進行查驗,包含剩下電流式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測溫式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監控設備等進行查驗。
3、體系查驗文件應包含以下內容:
1)體系竣工表;
2)體系竣工圖;
3)施工記載(包含隱蔽工程查驗記載);
4)體系調試陳述;
5)管理、保護人員登記表;
6)檢測陳述。
電氣火災監控系統項目驗收
1、按照規劃要求查驗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設置。
2、電氣火災監控系統中的監控設備應逐臺進行功用實驗,包含體系監控報警功用、控制輸出功用、故障報警功用、自檢功用、電源功用。
3、電氣火災監控系統中的探測器按總數量的10%,但不少于10只進行隨機抽驗;缺乏10只時,全部查驗。
4、應采用專用的查看儀器(剩下電流發生器和溫度發生器)對探測器的報警值進行查驗,報警值應契合規劃要求。
5、應對獨立設置的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的報警信號進行測試,報警信號應契合規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