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智慧消防:”智慧消防“納入”智慧城市“同步規劃
來源: 作者: 發布時間:2020-03-19 瀏覽量:
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細則》的通知 寧政辦規發〔2018〕1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寧夏回族自治區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3月1日
(此件公開發布)
第二章 各級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職責
(七)督促所屬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在農業收獲季節、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間、重大節假日和重要活動期間以及火災多發季節,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定期分析評估消防安全形勢,建立常態化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機制,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專項治理。實施重大火災隱患和區域性火災隱患整治掛牌督辦制度,對報請掛牌督辦的火災隱患和停產停業整改報告,在7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并組織協調解決執行中的問題。
(八)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宣傳工作。大力發展消防公益事業。有計劃地建設公益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開展消防科普教育活動。采取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等方式,推進消防教育培訓、技術服務和物防、技防等工作。
(九)將“智慧消防”納入“智慧城市”建設規劃,推廣互聯網、物聯網等信息技術在消防安全領域的應用。推動消防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推廣使用先進消防和應急救援技術、設備。將消防公共服務事項納入政府民生工程或為民辦實事工程。在社會福利機構、幼兒園、托兒所、居民家庭、小旅館、群租房以及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的場所推廣安裝簡易噴淋裝置、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
(十)按照立法權限,針對本地區消防安全特點和實際情況,及時提請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修訂地方性法規,組織制定、修訂地方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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