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智慧消防建設:文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文山市推進智慧消防建設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來源: 作者: 發布時間:2020-10-27 瀏覽量:
文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文山市推進智慧消防建設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文市政辦發〔2020〕147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各部門:
《文山市推進智慧消防建設的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文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0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文山市推進智慧消防建設的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關于全面推進“智慧消防”建設的指導意見》(公消〔2017〕297號)、《中共文山市委文山市人民政府關于文山市智慧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文發〔2014〕1號)、《文山市“美麗縣城”建設實施方案》(2019-2021年)等精神,結合文山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推進“智慧消防”建設的意義
全面提高消防工作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實現信息化條件下火災防控和滅火應急救援工作轉型升級,加速推進現代科技與消防工作的深度融合,充分發揮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移動互聯網等新興信息技術,建立“一張網”、“一張圖”、“一張表”的消防大數據遠程監控云系統平臺,形成科學的火災防范和預警機制,構建立體化、全覆蓋的火災防控體系。提高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促進消防部門監督執法質量和效能的提高,促進消防部門滅火救援快速反應能力的提高,促進全社會預防和抗御火災綜合能力的提高。
二、工作原則和工作目標
堅持“政府引導、企業自主、市場主導、社會參與”原則,充分發揮市場在資配置中的決定性和政府引導作用;堅持科學規劃,突出重點;堅持統籌整合(人力資源、信息資源、服務資源)、互聯互通、示范帶動、創新發展,穩步推進“智慧消防”建設,全面促進信息化與消防業務工作的深度融合;堅持統一規劃,統一標準,分步實施,確保智慧消防系統功能完善;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多種模式發展,明晰權責,規范智慧消防系統建設運營;堅持深化應用,注重實效,促進社會防控火災水平提高。推動社會力量參與支持消防安全工作,提升本單位火災風險防控能力,實現隱患排查治理在線管理,有效防范火災事故發生,確保全市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三、建設模式
依托“智慧城市”建設,調整城市物聯網消防遠程監控系統運營現有的“中介模式”,推行由政府投資運營或政府委托有關機構運營的“政府模式”。由市消防救援大隊采取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方式,申請專項經費完成基礎建設,社會單位自行購買前端相關設備和自身網絡費(相關設備須是能滿足把信號接入消防大隊指揮中心的兼容產品),市消防救援大隊出資聘請技術人員免費為單位接入市消防救援大隊指揮中心進行管理。市財政局每年安排市消防大隊智慧消防建設運行經費預算,政府有關單位和部門不得向社會單位收取運行管理費,確保系統有序建設、規范運營、健康發展。
四、工作步驟及重點領域
2020年9月前,完成智慧消防系統平臺建設及試運行工作,并接入消防大隊指揮中心運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統籌將“智慧消防”系統發展規劃列入“智慧城市”建設的重要內容之一,并在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工作部署。2020年底前,完成主城區商業綜合體,設置自動消防設施的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建筑、醫院、學校和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接入率達20%,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且設有消防控制室的接入率達20%;2021年6月底,接入率達40%,2021年底,力爭完成接入覆益率達100%。同時,新建、改建、擴建的人員密集揚所、易燃爆場所及設有消防控制室的高層、地下建筑完成自動消防設施系統安裝的同時同步接入系統。
(一)市文化和旅游局。負責督促星級賓館飯店、文保單位、KTV、網吧、影劇院等公共娛樂場所接入智慧消防系統;
(二)市工信商務局。負責督促商場、超市等接入智慧消防系統;
(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督促專業市場、農貿市場、飯店等場所接入智慧消防系統;
(四)市民政局。負責督促養老機構、救助福利機構接入智慧消防系統;
(五)市教育體育局。負責督促學校、體育場館接入智慧消防系統;
(六)市衛生健康局。負責督促醫療機構接入智慧消防系統;
(七)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督促勞動密集型企業、石化企業、礦山接入智慧消防系統;
(八)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督促小區及新建、改建、擴建建筑、高層住宅及高層、地下建筑接入智慧消防系統;
(九)市公安局。負責督促“三合一”、“多合一”、城中村、出租房、賓館、飯店等“九小場所”接入智慧消防系統;
(十)市城鄉綜合執法局。負責將市政消火栓接入智慧消防系統;
(十一)市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督促轄區重點單位等場所接入智慧消防系統;
(十二)其他行業主管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不放心場所,要督促其管轄的單位按照有關標準接入智慧消防系統。
五、工作要求
(一)積極推動智慧消防建設。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各部門要統籌將“智慧消防”建設發展規劃列入“智慧城市”建設的重要內容之一,積極向社會宣傳智慧消防的重要作用,積極引導各單位(企業)增強消防安全主體意識,提高接入智慧消防系統的積極性,推進單位(企業)消防安全技防、物防建設,強化單位(企業)消防安全硬件基礎,切實提高本質消防安全水平。特別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人員密集場所、高超建筑、醫院、學校和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要加快推進智慧消防建設,提高智慧消防的覆蓋率,發揮智慧消防系統的作用。
(二)努力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把推進智惠消防系統建設應用與推行單位消防安全自身管理有機結合起來,督促互聯網用戶運用智慧清防系統提供的平臺,實施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切實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確保本單位消防安全。
(三)全力提升監督執法效能和滅火救援能力。要充分發揮智慧消防系統作用,創新勤務模式,提升消防監督執法效能和滅火救援能力。要建立分析研判機制,定期分析監控數據和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狀況,研判消防安全形勢,確定火災防控、消防監督執法的重點,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模式結合起來,不斷深化消防執法改革,提高監管效率。
(四)主動融入,整合資源。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各部門要緊緊抓住文山市作為國家“智慧城市”建設試點城市的有力契機,主動將“智慧消防”建設嵌入“平安文山”建設范疇統一規劃和實施。治安、交警、城管、應急、消防等有關單位和部門要開放和充分整合資源,避免重復投資,在安全的情況下做到資源共享,共同積極推進全市“智慧消防”建設工作。